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更新时间:2022-05-08 17: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6日11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王世存先生、陈建国先生和易茜女士因当地疫情防控原因通过视频参与本次会议;
8、议案名称:关于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宁金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9、议案名称:关于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赁协议》的议案
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8、9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473,275,740股;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