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更新时间:2023-03-14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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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3月13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同意聘任孔伟先生、张廷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兵团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亿元整,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借款年利率为2.80%,期限一年,由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3月13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兵团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亿元整,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借款年利率为2.80%,期限一年,由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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